2025年7月2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了稳定币发行人监管相关制度,该制度将于8月1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文件包括《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及咨询总结、《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及咨询总结、《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以及《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等。具体内容如下:牌照申请要求:根据《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申请人须为香港注册法团或认可机构,并需具备不少于2500万港元的实缴资金,以确保发行人具备足够的财务实力。牌照申请程序:申请需经五大步骤,即初步咨询香港金融管理专员、咨询总公司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填写及递交申请、处理申请、审批申请或拒绝申请。香港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或之前通过官方邮箱联系金管局,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应于2025年9月30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监管要求:《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详细阐述了储备资产管理,发行、赎回及分销,财政资源,风险管理及企业管治等方面的监管要求。《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持牌稳定币发行人适用)》则列明了反洗钱方面的监管要求,包括风险评估、客户尽职审查、持续监察、稳定币转账及可疑交易报告等。过渡期安排:对于目前已经在香港设有具意义且实质业务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香港金管局作了为期6个月的过渡期安排。这些发行人在6个月过渡期内可继续经营稳定币相关业务,但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提交牌照申请,获得金融管理专员的书面确认,同时承诺其有能力遵守适用的监管规定,才可在过渡期继续其发行活动。其他事项:香港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预计,首批牌照可能会在2026年年初发出。同时,香港金管局对稳定币挂钩币种持开放态度,发行人可选择挂钩不同的单一法币或一篮子货币,但会对其储备资产管理、发行、赎回和分销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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