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具体如下:建立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决定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该机制以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政策为支撑,旨在加强统计数据分析,找准政策着力点和结合点;建立重点领域项目常态化推介机制,加大政府投资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协同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效;做好环评要素保障,促进投资建设与环评管理协同推进;坚持市场化导向,引导加大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出台17条政策促进民间投资: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聚焦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健全保障机制,促进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四大方面出台17条政策,让民间资本敢投、愿投、能投。部署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年9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实施一批务实举措,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相关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多方面入手,旨在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会议明确要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各种隐性壁垒,加强创新支撑和融资支持,完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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