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21时33分,爱康国宾母公司爱康集团针对“十年体检结果未提示癌症风险,确诊已是肾癌晚期”的投诉,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二次声明。具体回应内容如下:强调体检无漏诊误诊:爱康医疗团队已完成对张女士的历年体检报告与档案的核查,并聘请外部专家协助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确认爱康对张女士的肾脏检查不存在瑕疵,报告结论与肾脏超声检查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对于肾脏检查漏诊或误诊情况,进一步确认爱康无责。提及癌症发展速度:若张女士公布的2024年11月《病理检查报告单》和2025年2月的检查报告属实,以及其有关转移至腰椎、骨癌四期(晚期)的声明属实,那么从2024年11月被诊断为“肾癌早期阶段”发展到2025年2月的“肾细胞癌转移至腰椎、致骨癌晚期”仅用了3、4个月,证明其肾癌发展速度极快。参考学术期刊上肾癌样本生长速度范围,张女士从体检时无肾癌迹象到一年后初次发现早期肾癌,在此生长速度范围内。说明癌胚抗原情况: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2022版《肾细胞癌诊疗指南》,癌胚抗原CEA不能用于肾细胞癌的风险评估,与肾癌无关,在体检中,癌胚抗原CEA被用于其他一些器官的风险评估。以此说明张女士用以佐证的检测十年显示正常的癌胚抗原CEA,不能作为爱康体检漏诊的依据。愿接受第三方鉴定:爱康完整保留了张女士肾脏超声检查的影像图片文件,只要张女士同意,可马上公开,接受医疗专业人士以及公众的审核。爱康愿意接受第三方权威机构的鉴定,并为此承担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此前,7月17日爱康集团曾发布声明称会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及专家论证分析,若有责会承担责任。而投诉者张女士则认为爱康7月17日的声明是以“医学不确定性”为盾牌,避重就轻,未回应其要求披露体检相关资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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