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拟将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纳入行业监管。具体情况如下:背景目的:近年来,北京市部分职业化的个人“二房东”承租大量住房后从事转租活动,存在发布虚假房源、克扣押金租金等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情形。由于相关主体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出台此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向住建(房管)部门备案。同时细化了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监管措施: 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应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规定,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等制度。押金需纳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押金托管账户进行托管,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超收部分也应纳入监管。 日常监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线索及时上传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乡镇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平台管理: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对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信息在10套(间)以下的,应在房源展示页面或居间服务合同显示“转租”相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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